见了,低下头,自言自语道:“你看看你这个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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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长子与家中的矛盾,黎宅一个春节都过得不安生。
恒泽本就没什么知心朋友,这些年更是因为黎海的专断又都渐渐疏远了。只有一个沈越天不怕地不怕,更不怕黎海,也愿意和他亲近,却被某个酒吧老板花言巧语哄着带干女儿到国外享受阳光去了。
春假不长,但因为春假而停止的业务却没那么快重新运转过来,没了黎海的纠缠,恒泽又成了事务所里一枝独秀的黄金单身汉,没事就坐在办公室里整理文件。
横竖办公室里有休息室,写字楼里三餐也方便,他干脆就在事务所里住下了。
起初的时候他还觉得不适应,有时候想起黎海的身体又带了点愧疚,给黎海的主治医师打了好几个电话,那边对他也客气,事无巨细地分析了黎海的身体状况:笼统地说,跑个马拉松可能吃不消,一千五那可是跑起来都不带喘的。
恒泽放心了,从家里带了几套衣服和生活用品到所里,连卧室窗台上的绿萝都给搬来了。
这天,恒泽正拿着把小铲子给花盆松土,顺便拔了几根因为水土不服而发霉的叶子,惬意地哼起歌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就在这时候,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一声儿接一声儿的,和钉棺材似的不停歇,直让人头皮发麻。要是一般人,恒泽或许会收拾好了东西,洗干净手再开门,只是这一位实在是不能用常人的思维理解,所以他只是抽了张纸巾,垫在手里转动了门把手。
“自丨慰呢你这么慢?”来人嘴里叼着烟,保持着敲门的姿势,一脸不爽地问。
“你来干嘛?给我带土产来了吗?”恒泽挥手散了散烟气,问,沈越生平最怕麻烦,要带,那也是八面玲珑的廖老板的事儿。
没想到,沈越这回还真应了,笑得颇诡异地道:“呵,土产,血统纯正的土产!”话毕,回头打了个响指,道,“金毛儿,过来。”
恒泽正疑惑沈越不是最讨厌猫猫狗狗的,怎么遛狗来了,一个大个头从墙角绕出来——金发碧眼,身上穿着一件上书“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的大红色文化衫,下身穿着大花裤衩儿。见着恒泽,他憨厚一笑,瞥到沈越的视线之后忽然变得严肃起来,点了点头,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哼先生,您好,我叫金毛。”
恒泽回握了他的手,憋着笑打量了他半晌,猜测这个名字是沈越的恶趣味,直到沈越不耐烦地要往墙上摁烟头了,他才回过神来,道:“您好。”
沈越还以为他要发表什么高见,听他只说了这样一句,翻了个白眼,道:“土鳖!见着个金毛欢喜疯了啊你?笑点这么低?”
恒泽没应他,他也发现了,最近他笑点着实有点低,可能是因为无聊了吧。
沈越把人带到了就在办公室里转来转去,倒是金毛自己用蹩脚的中文把自己介绍了一番,他是西班牙交换来的留学生,主修的是法学专业,想在恒泽的事务所实习一段时间。
恒泽觉得这不是大事儿,就应了,一边琢磨着这洋人和沈越是什么关系,怎么沈越出去一趟还认识了这么一个人来。
沈越私生活虽然乱,但从来不找top,这金毛看上去呆呆傻傻,却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小零。再者沈越看着这人的眼神,怎么都没有他带着那些小零时的温柔宠溺。
恒泽旁敲侧击地问了。
沈越冷哼一声,答道:“这金毛看上我闺女了。”
闺女?
恒泽消化了片刻,追问:“你闺女不是才上小学嘛?”
沈越又是一声冷哼。
金毛听懂了这是在说他呢,笑眯眯地说:“我爱烟烟。”
恒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也翻了个白眼,这洋鬼子真是想得出来,不是恋童癖吧这。
沈越隔空踹了金毛一脚,骂了声娘,对恒泽道:“这德行你也见了,我是想让他住你那儿,反正你那空着也是空着,省得他来骚扰我闺女。”
恒泽想着他房子现在正好没人住,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说法,而且有个人住着也不至于荒废了,便答应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办,我自己已经受不了这俩矫情的主了……
☆、串串香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更新得有点慢呢?不要在意啦~~~~
p2.捉虫
据金毛说,他本来不是这个时候入学的,但为了提前适应本地的环境,也是为了和烟烟培养感情,特意提早了半年到中国。
为了显示中国人民的热情好客,恒泽像遛狗一样——沈越特别叮嘱,只要把金毛当条会说人话的大狗就行——连着几个下午领着金毛在小区周边转了个遍。
又因为不想让金毛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他特意回家住了两天检查金毛的生活习惯,所幸,在习惯上,金毛还是比较像人一些的。
确定了屋主与房客的关系,在金毛强烈地要求下,恒泽带他到市内比较大型的一个购物广场购置日常用品以及春装。
恒泽向来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也难得逛超市,此时依旧保持了甩手掌柜的作风,一个人走在前面,金毛则屁颠屁颠地推着小车在跟在后头找要买的东西。
饮品区的中间搭了个不小的摊位,正在做新产品的推广,热情的销售小妹见人就笑着迎上前分发一杯。恒泽接手的时候脸上僵硬,不过还是勉强点头说了句谢谢,回头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