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笙举着手机,两个人的脸依偎着,一同出现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
拍第二张的时候,莫笙猝然转头,樱唇触上林行歌的侧脸。林行歌眼中瞬时迸出悸动的花火。
镜头将这一切都捕捉在照片里。
每一次的嘴角牵动,眼神变化,都是因为对身侧之人爱到极致。
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每一分爱意都流露得浓烈又自然。
莫笙亮晶晶的眸子里满是欣喜,喜滋滋换了手机壁纸。
林行歌趁机得意道:“我们高中的合照,你放在手机背景上,偷偷看了几年了?”
莫笙皱皱鼻子,“我那是为了辟邪。你那么凶,鬼都被吓跑了。”
“胡说,我什么时候对你凶过?”林行歌揽住莫笙的腰,把人拉进些,“倒是你,从小就是个赖皮鬼。”
莫笙眯起眼睛,“你以前是没凶过我,但是最近越来越凶了。是不是到手的媳妇就不值钱了?”
林行歌蓦然将唇凑过来,落在莫笙嘴角,味道甘甜。
莫笙将唇抿成一道直线,得了便宜还卖乖,板着脸道:“谁允许你亲我了?”
林行歌眉峰微扬,“媳妇已经砸手里了,总不能白白养在家里。”
莫笙还想回嘴,倏然看的摊子,也忘了要说什么,指着那边道:“我要!”
林行歌立时被逗笑了,无可奈何地揉了揉莫笙的后脑勺,“好,我去给莫笙小朋友。”
“林行歌,我爱你,比还要爱一万倍。”
莫笙一口气说完这句话,就逃出林行歌的臂弯,直奔摊子跑过去。
林行歌的瞳孔宛若盛放的花,慢慢张开。
漆黑的眸子里繁星点点,闪着晶莹。
兀自呆立了一阵,才看着莫笙的背影歪歪头,“除了你,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可以爱的了。”
任何言语都无法表达出这份爱的万分之一。
是小熊形状的,一个大白头上面插了两个咖啡色的圆耳朵,五官也圆嘟嘟的很可爱。
拿以后,莫笙感叹了一句:“好可爱啊!都舍不得吃了!”
下一秒,毫不犹豫地揪下一个熊耳朵塞进嘴里。
林行歌:“……”
刚刚还说爱你比多一万倍的人,转脸就将全部注意力放上,彻底不理你,是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