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烟迎到门口,他目不斜视的从她身边过去。
江烟这个气,有本事就总也不理她,做什么当着人一副他是王大,天是王二的臭屁表情,入了夜进了屋就不是他了?
可江烟也计较不过来,只好同大家打过了招呼,关了门。
孟逊把鹿血放了,鹿皮剥了,把鹿也肢解完了,江烟也做好了晚饭。她招呼他洗手吃饭,孟逊仍旧闷头进屋,坐到炕桌边。
江烟把熬得出白浆的骨头汤放到他跟前,道:“喏,这是隔避刘三嫂的一番好意,说是看你腿上的伤还没好,特意给你补补的。”
进了屋没外人,孟逊的脸色没那黑,也没那么冷,他一点对面:“你转悠什么?不是吃饭吗?哪儿那么多话?你喜欢你喝。”
说着就推了过来。
江烟又推回去:“我不要,怪腥的。”到底没再继续打趣他了。他就是个招人的,自打在这村子住下,没几天就招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爱往他跟前凑。
又不是从前的锦衣卫指挥使,哪来的那么大吸引力?
光有一张好看的脸有什么用?脸色那么臭,且腿还是一瘸一拐的。
见她盯着自己的腿出神,孟逊一墩饭:“你嫌弃?”
没等江烟说话,他道:“你嫌弃也没用,我跟你什么关系都没有,不过是搭伙过日子罢了。”
江烟原本不嫌弃这会儿也嫌弃了,生怕自己被他气死,索性不接他的话,只安静的扒饭。
孟逊把碗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