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十洲记》,对于后世道家的洞天福地理论有着直接的影响和启发。
(三)以《搜神记》为代表的魏晋六朝志怪小说
魏晋六朝是奇幻文化和素材积累和沉淀的时期,主要表现是志怪小说的盛行乃至泛滥。这一时期佛教西来,和中国的道教相互交融,再加上社会上普遍流行的鬼神风气,使得宗教、鬼神、怪异成为志怪小说的主要内容。这和之前的地理博物著作有着明显不同,而“想象力”,显然是不如了。
“志怪”二字,最早出现在“齐谐者,志怪者也”(《庄子》)。庄子的想象力很了不起,“庄周梦蝶”就非常富有奇幻色彩。墨家也有《明鬼》一篇,富含鬼神思想,这些都对后世志怪小说的产生极有影响,也说明春秋战国时期,鬼神思想已经较为常见。有人从秦简《墓主记》推测志怪小说秦时即已出现,从而将志怪小说的历史提前到战国末期,也未尝没有道理,只是学术上还没有承认。
年代确定最早的志怪小说是曹丕的《列异传》,但已散佚。最有名的志怪小说,非干宝的《搜神记》莫属。(树下野狐的小说也取名为《搜神记》,其实几乎是两码事。)
干宝,283-351,字令升,新蔡人,时任晋散骑常侍。他撰写的《搜神记》共三十卷,今本二十卷,但确定已非原文。今本中每一卷都有分类,大致每一卷记载着同一个类别的故事,都是社会上比较离奇古怪的故事“实录”。魏晋志怪小说的故事,几乎不出《搜神记》的分类范畴。
在《搜神记原序》中,干宝提出了几个观点,很值得今人思考。一是“闻见之难,由来尚矣”,干宝说正史的记载往往都有不同,对于真实的确认,实在是难上加难,因此怎么能说他写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的呢?这无疑是干宝在替自己辩解,但这也是那个时代所有志怪小说家都在思考的问题:就是他们记载的东西,究竟真实如何。因此有些“认真”的作家会在文后写上“等待那些大有见识的人,来验证这些灵异的事到底真假如何”(“俟诸宏博,验斯灵异焉”——《拾遗记》),这些都反映了作家自身的迷茫。但干宝在真实探讨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所存者大,所失者小”,认为存在的意义更大。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志怪小说记载的故事真假如何,今天的人都很清楚,但这些即算是假的故事,也能让我们看的津津有味,如果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假的,就放弃记录或创作,恐怕人类的文化就要失去多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