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一幕却打翻了他们以往的所有认知。
威力至斯,断木裂石,以血r_ou_之躯如何能够抵挡?
不待硝烟完全散去,几名天子亲卫已策马驰往爆炸处,寻回了炸成几段的木人。
木头断裂处焦黑,嵌入了不规则的铁片,砂石等物。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火药味道。
断木在朱棣手中,能靠近看的只有成国公朱能和定远侯沈瑄等少数几人。其余武将,包括张辅在内,都只能伸长了脖子,多瞄一眼算一眼。
一边看,一边议论纷纷。
“这便是火雷?”
“威力如此之巨。”
“军器局亦然有督造,远不及此。”
“得此神兵,乃天佑大明。”
武将们关注的是火器的威力,文臣们三句不离天佑,五句不离祥瑞。虽然角度不同,对明朝版手榴弹的正面评价和肯定却是一样的。
朱棣将朱高煦叫到近前,看着比离开南京前更显稳重的次子,拍着朱高煦的背,笑得尤为畅怀。
“吾儿甚好。”
朱棣是天子,是杀人不眨眼的马上皇帝,也是一个父亲。
朱高煦献上火雷,令他在文臣武将面前很有面子,作为一国之君,他高兴,作为朱高煦的老爹,他更高兴。
儿子出息了,哪个做老子的会不得意?
看,这就是朕的儿子,上马打仗,带兵掠阵,一等一的悍将。下马练兵,造火器,照样不含糊!
斜睨一眼朝臣,羡慕嫉妒吗?
羡慕没用,嫉妒更没用!
为儿子骄傲的老爹,偶尔脑抽一回,应当可以理解。
“禀父王,此非儿臣一人之功。”
朱高煦一身大红郡王常服,骑在枣红马上,更显丰神俊朗,傲气无双。饶是支持朱高炽上位的文臣也不得不承认,就外表来看,朱高炽的确比不上朱高煦,即便世子减少了宽度也一样。
朝廷选官要看长相,英俊潇洒才能位列庙堂,这是洪武帝定下的规矩。
永乐帝更喜欢相貌硬挺,肖似自身的儿子,貌似也能说得过去……
“哦?”朱棣看着朱高煦,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禀父王,火雷本为大宁杂造局工匠造出,儿臣自三弟信中闻之,令开平卫杂造局试造,发现威力的确强于军器局所造。令巡防边军携带,遇到几倍于己的鞑子游骑,仍可从容脱身。更可以爆裂之声提醒地堡守军,狼烟示警。”
朱高煦表情严肃,谈起边防工作一丝不苟。朱棣听得极其认真,偶尔询问两句,总能问道关键处,若非朱高煦用心,怕是会被当场问住。
几番应对,朱棣心中愈发满意,朱高煦暗自松了口气。
自奉命备边,他便下决心做出个样子,事事亲力亲为,如今总算有了回报。
从二月起,卫所地堡,了望墩台,城墙上的敌台,都被一一加固。
边军的粮饷,武器,袢袄军鞋,更是几天一催。
奉命以舟师海运粮饷的江平伯陈瑄和前军都督佥事宣信被催得一个头两个大。
不是他们有意拖延,事关北疆边防,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辽东和开平卫等地的边军粮饷上动手脚。实在是海运风险颇大,不到合适的月份出海,危险x_i,ng太高,遇上大浪,整船的粮饷都要沉入海底,士兵也会喂鱼。
等不到海运的粮饷,军屯和商屯收获有限,当地百姓还靠朝廷救济粮过日子,粮食实在不够吃,朱高煦只能另想办法。
集合部将,集思广益,军汉们习惯了简单粗暴,想吃饱肚子,最有效的办法只有两个,打猎,到鞑子那边抢劫。
草原上的猎物是有数的,杀光了破坏生态平衡,抢劫鞑子更符合边军的利益。
允许鞑子到自家边境打谷草,不允许自家到草原上去套牛羊?
没这个道理。
礼尚往来,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个理念是朱高燧通过书信灌输给朱高煦的。
原话出自兴宁伯孟清和之口。朱高燧听后认为很有道理,朱高煦看过,也是深以为然。
抛开心理负担,各种铺垫和准备工作做好,还等什么?就一个字,抢。
做好伪装,带上长刀,跨上战马。
能抢就抢,抢完就跑,机动作战。
据闻,这一条也是朱高燧从兴宁伯口中得知,朱高煦再次深以为然。
陈瑄的舟师没有北上之前,草原上的鞑靼部落,尤其是经常到边卫打谷草的,成为了边军眼中待在的羔羊,屡遭洗劫,抓不住抢劫犯,保不住牛羊,生活水平直线下降。
相比之下,开平卫边军的生活水平却在和战斗力一起飙升,再提起鞑靼,个顶个的双眼副放光。
抢劫行动都是秘密进行,不只朝廷不知道,在身边的朵颜三卫也一无所知。
明初,边军深入草原巡逻是常例,谁能想到,代表着正义的大明游击将军会在袢袄外边套上皮袍子,皮帽子一扣,哇啦哇啦装成外族去实施抢劫这一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