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九微微一笑:“要想让它们开口,要有暗语,就像它们各自的名字,说对了它们才会开口。而且,每人的暗语都不一样,这样即使有人叛变,也不会泄露出来。”
百里九冲着那只八哥招招手,小东西立即飞过来,落在他手指之上,径直递给林诺雅:“这一只是我与你的,暗语是‘我喜欢你’,你试试。”
诺雅慢慢地探出手,那只小东西丝毫并不害怕,跳到她的手心里,眼巴巴地瞅着她嘴角的一粒米。
“我喜欢你。”诺雅轻轻开口。
八哥扭过头,果真嘴巴一张一合,粗哑着声音怪腔怪调:“我也喜欢你,笨蛋!”
纯粹就是百里九的口气!上当了!
一旁的百里九终于心愿得偿,长舒一口气:“让你开口比调、教一只八哥还要费劲,记得说话算话。”
诺雅不屑地瞟了他一眼:“我告诉你百里九,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像你这样惨无人道的行径,你即便是得到我的人,也休想得到我的心,没门!”
他垮下脸来:“让你说一句好听话就这么难吗?”
诺雅扭过头不搭理他,只顾逗弄手里的八哥:“知道我脾气又臭又硬,下次就不要花言巧语地自取其辱。”
百里九气恼地伸手赶走那只八哥,将饭碗塞进诺雅手里:“既然有力气跟我吵架,自己吃饭定然也没有问题了。”
“可是我手脏,虾还是要你给我剥。”
百里九认命地出去洗手。
诺雅一个骨碌翻身起来,走到桌旁,捡起那布条瞟了一眼,然后丢下快速地爬回床上,心脏”噗通“直跳。
那布条上面只有四个蝇头小字:天煞地绝。
天煞地绝,九鼎一诺。
几日过后,百里九就收到了元宝的传信,左贤王已经安然出关,他们终于要回京了。
百里九恋恋不舍,这些时日,两人打猎捕鱼,喝点小酒,乱点小性,唱点流氓小曲,在温泉里双宿双飞,做一对水煮鸳鸯,玩点新花样,神仙不换!
尤其是院子里没人,诺雅放开羞涩,那一声声娇吟婉啼,比出谷黄莺还嫩,那令人血脉贲张的喘息,呼出的热气简直把他蒸熟了,浑身的毛孔都通透起来。
难怪人家都说金屋藏娇,这样的林诺雅,百里九舍不得带她回京,恨不能将她藏得严严实实,按紧了锅盖,大火猛炖,并且还要时刻严阵以待,提防着他人的垂涎。
诺雅反而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欢喜。她骑在马上,扭过头来看那所宅院,忍不住牢骚:“我真想一把火把这座怡红院烧了。”
“怡红院?”百里九挑眉,略有诧异,不解其意。
“我觉得自己这几日就是怡红院里的姐儿,今日终于重见天日了。”
百里九低声闷笑:“放心,我们以后会是这里的常客的,爷把这怡红院包了,也把你包了。”
言罢一提马缰,骏马蹄声嘚嘚,迎风一路小跑,泡泡撒欢一样地追在身后,初春的风打在脸上,凉凉的寒气里裹夹了盎然的春意。
一路慢行,黄昏时才到达城门,守城的士兵恭敬地行礼过后,拦住了二人。
“启禀九爷,传皇后娘娘口谕,宣您与林夫人回京后速速进宫,不得耽搁。”
百里九有些诧异:“皇后宣我?懿旨可有说是何事?”
守城官摇摇头,应该是与百里九关系不错,压低声音对他道:“口谕是今天上午就传达下来了,如今耽搁时间已经不短,还是快些比较好,而且,多加小心。”
一句话点明祸福,看来不是什么好事儿。
百里九谢过守城官,与诺雅上马,径直向着皇宫的方向而去。路上有来往行人见到二人,指着诺雅窃窃私语。满脸鄙夷与激愤。
“好像有些不对劲。”百里九蹙着眉头:“难道京城里出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些人看你的眼神都这样怪异?”
诺雅伸手拽拽衣领,又不放心地擦擦脸:“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字不成?”
百里九郑重其事地看:“的确是刻了字的。”
“什么字?”
“当然是我百里府的专属印章。”
“正经一点不行?我怎么有那么一种不祥的预感呢?”
百里九摇摇头:“不应该呀,若是京城果真发生了什么大事,怎么我们都没有收到一点消息?”
“你天天只顾埋头奋斗,门窗都掩得紧紧的,就算是天塌地陷都充耳不闻。纵然是有八哥过来传信,怕是也被你羞跑了。” 诺雅忍不住挖苦道。
“夫人说的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为夫只顾闭门造娃,陶醉其中,难道你耳聪目明,心里空明澄净,也没有觉察吗?” 百里九坏笑着调侃。
诺雅的脸“腾”的一下就红到了耳朵根,偷偷地在他的腰间拧了一把。
两人一骑行至宫门,就不得不弃鞍步行,也不用禁卫军通传,径直进了宫,穿廊过榭,来到皇后居住的懿德殿,经门口太监通传,然后在宫人的指引下,入内大礼参拜。
隔了水晶珠帘,与层层纱幔,皇后端坐罗汉榻上,凤冠鸾服,正捧了一本书在看,冷冷的不说话。
殿内一片静穆,宫人全都屏息敛气,轻手轻脚,使得气氛有些压抑,好像风雨欲来的沉闷感。
有百里九在自己身边,诺雅觉得十分心安,并无一点忐忑,只端端正正地跪在他的身后,专心致志地数袖口上的针角。
百里九跪在地上,愁眉苦脸,捂着屁股叫痛:“皇后娘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