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
程尘觉得现在他很理解这位大名士当时的心情了,要是人尽皆知的小黄文,大伙都知道是他写的,一提起安大师就是:哦!我知道,就是那本旷世x文的作者呀!他不得一头撞x在嫩豆腐上?
所以说,这个题材群众喜闻乐见,对国家贡献巨大,但对书写者来说,名声杀伤力绝对是核武级别的。一提起这茬,读者们根本不会再想起作者还有其他什么作品。
《金》原著是一部七八十万字的宏篇世情巨著,好在启灵抚灵都不是必须要有完整的文章,相反地,将书拆成几部交易将会更有利于他占据主动地位。
认真写完几章,程尘只觉心浮气躁。
莺声燕语呢哝似在耳畔,妆粉胭脂暗香萦绕,港片里那位剑眉飞扬、青紫薄唇的妖孽形像渐渐浮现,邪魅挑眉勾唇一声笑,几欲脱纸而出!
未成年少年脸红耳热地“啪叽”一下盖上字纸,险险失态,这种旷世巨著果然耗费心神与精力啊!话说这位尚未成形的西门大官人,怎么眉梢眼角,好像,好像……
“程尘,出来吃晚饭。你已经写了三个多小时了,起来走走,晚上别又喊腰酸背疼。”阿郎低沉又带着些沙哑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我煎了香骨鱼,每条都焦脆又香嫩,你不是最喜欢了吗?”
“知,知道了,马上来!”程尘的嫩脸轰地一声红透了,怎么听到这家伙的声音,就想起他无助地在自己魔爪下呻吟的样子。那剑眉微颦,深目含幽的模样,我去!西门大官人的神情简直肖似大狼八分。
程尘一巴掌捂住火热腾腾的脸,幸好没人瞧见安大师这付德性,莫非,莫非自己是个潜意识的深柜?!
不能吧?当年在魔都,身边朵朵桃花开,那可都是盘靓条顺的好姑娘,没能修成个正果,只能说是无缘。公司里一堆不修边幅、双目茫然的眼镜宅男,哪怕他闲着撸里番都没想起过有什么与众不同的性致。
怎么如今换了个小鲜肉的壳,他就摇摇摆摆不那么正直了?!
错觉,完全是错觉。程尘在心底默念十八遍,嗯,果然是错觉!
然后,安大师愉快地去吃好兄弟精心为他准备的晚餐了。
香骨鱼好好吃,就是中间的刺排有点麻烦,程尘吃得眉花眼笑。更开心的是见到最爱和他抢菜的蒋姓保镖,只抢到一根小鱼就再也没摸到过这盘子的边,正悻悻地蹲一边啃肉骨头,一边还喃喃“默念”:见色忘友,见色忘友!
话说,明明大家都是贴身保镖,但蒋某人不知为什么总能抢到在餐点轮值,另一位貌似耿直的兄弟作为暗哨,就只能蹲在不知哪个旮旯的隐密角落里吃盒饭了。
一只大手悄悄捏走小鱼,细心地剔除中间的刺排,又悄悄地把鱼放回盘子里。
程尘闷头大嚼,一眼都不看那手的主人,耳根子不知不觉地越来越红。
他心底绝望地呻吟一声:这是吃枣药丸的节奏啊!
蒋某人蹲在一边,小圆脸吃得油滋滋,看着默不作声的俩,哼哼嘿嘿地发出些无人能解的诡异笑声。
晚上,程尘不敢再写什么惹火的大黄文,目不斜视地端坐在写字台前准备开工。一点都没看见什么洗白白后,优美强健的腹肌半露半掩,斜斜躺在大床上的程大官人;更没看见什么绿幽幽,半是渴望半是忧郁幽怨的一双狼眼。
至于脸怎么又红了,那是精神焕发!
伏案深思,想着想着,心思就投入了写文之中。
生子的问题,小黄文是解决了一大半的生育率、启灵率问题,程尘也十分相信种花家第五大名著的强悍实力,说不定就又能搞出个镇国来。
但是对于越氏这种奇葩的血脉来说,对于一般人有效的,还真不一定能加持太多。为保险起见,程尘决定从另一个角度再来写一篇短文。
生子,重要的就是能生。
种花家历史上能生的名人,除了那位比较偏向玄幻传奇的周文王百子,其实还有一位隐形的生子强人,托《三国演义》的福,东亚汉文化圈里的人民都听过他的名头,却大多不知他那强悍的背景事迹。
三分天下的刘皇叔,最爱与人强调他身份高贵时,那句经典台词就是:【吾乃中山靖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