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王宾天以前曾赐老臣打王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大王英明,老夫的金鞭不敢打,但若是有奸臣误国,老夫的金鞭必定不饶。”这是太师闻仲对飞廉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后悔的一句话。
这是新王第一次御驾亲征。虽然受德以前也上过战场,在一辈子都在为大邑商南征北战的老太师闻仲看来,他依然不过是个嘴上没毛的奶娃娃。闻仲只把受德当个鼓舞士气的摆设,什么都不敢放手让他干。
与大邑商东面的人方部落第一次交战,完全是闻仲在指挥。按照他的作战习惯,先把队伍编成一个个方阵,每个方阵为一个作战单位。前锋为左中右三队骑兵,中间为五辆战车,分左、中、右三组,中间一组三辆,左右各有一辆。共计五辆战车,车上有驭者一人,甲士三人。驭者居前,击杀者居左右两厢,射者持弓矢居中。战车后面是步卒,右手持利刃,左手持人面青铜盾牌。分左、中、右三列纵队。按照闻仲的经验,这样安排军队,骑兵、战车与地面步卒可以密切配合,冲锋陷阵,胜算可以大很多。受德别出心裁的象兵部队被安排在了最后,美其名曰“压阵”,而他的两个胥靡出身的亲信也被安排和受德一起作壁上观,美其名曰“要是大王初征便出意外,以后的仗都不用打了,一定要有人保护大王”,其实是让飞廉和恶来一起陪着受德坐冷板凳。
出乎闻仲的意料,向来脾气暴躁、说一不二的受德居然对他的安排没什么意见,乖乖地找了个山头,带着飞廉和恶来看戏一样看闻仲打仗。
“觉得太师闻仲怎么样?”受德问身边的人。
飞廉没有答话,只是任由□的骏马悠闲地打着鼻响,啃着青草,似乎根本不知道下面正杀得血流成河。
“他怎么做上太师的?”恶来倒是毫不顾忌地发表长篇大论,“武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只有武艺极其高强之人才敢用短兵器。人方部落善使长弓,就该先用弓箭来对付。虽然他们的箭术比我们精湛,可是我们的箭头都是青铜的,比他们的骨、蚌箭头杀伤力大,而且我们一方有铜甲,他们最好也不过是皮甲。如果一上来就是弓箭手对射,我们可以对他们造成大面积的创伤,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却未必有多大。先用弓箭手灭掉一批敌人,后面的骑兵、步兵、战车兵的损失就可以小很多。可他偏偏一上来就用骑兵做活靶子,不是把手下的人往死地里送吗?”恶来在马背上直了直腰,“一样是太师,他怎么和你的比干叔父差那么多?”
“所以叔父已经是亚相了,闻仲还只是太师。”受德嗤笑,“只会按部就班,固步自封,年纪再轻,也和活了几百年的老古董一样,只会沉浸在过去的辉煌中,根本不懂何为与时俱进。所以我才不喜欢世家出身的官员,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
“这样说来,亚相还真是世家子中的异类啊。”第一次见到比干,发现一个贵族看到自己额头上的胥靡烙印,眼神中竟然毫无鄙夷之色,恶来就觉得他十分与众不同。
“仲衍从很久以前就说过,‘有其叔父必有其侄子’,如果没有叔父,大概我也会和你看到的其他世家子一样吧。”至于比干,谪仙的眼界自然不是凡人能揣测的。
恶来点头表示同意:“你也是世家子中的怪胎,放着王子不做,来做胥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