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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说一句,这篇文的cp其实还没定下来,所以最后木瑾之会选择谁,和谁在一起,我也不知道
☆、第3章 入学
暑假的时候,木瑾之去欧洲的签证也下来了,之后他便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去往欧洲的旅程。这次旅行是他期待已久的,因为对于他来说,欧式的建筑与历史人文风情,都是新鲜而充满了神秘魅力的,与他记忆里的每一处风景都不一样,所以在欧洲的所到之处都让他流连不已。
最值得一说的,就是木瑾之在英国伦敦的时候,看到了很多街头艺人,当时他一时兴起,也学着那些街头艺人,买来一些需要的基本材料,便开始了一小段在伦敦街头卖艺的生活,画起了他最拿手的工笔国画。
而这段日子里,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某一次记忆。
由于是华国人,还现场画的一手丹青妙笔,蝶戏牡丹配上李白的诗歌,木瑾之的画瞬间就引来了很多人围观侧目,而当他潇洒地完成第一幅字画,他的画作也很快就被一名热爱华国国画的英国人买走了,小赚了一笔钱。不过当日他也只画了这一幅就没再画了,因为他的注意力被当时正在街头演奏的三个提琴手的音乐吸引住了。
小提琴清亮的音色,中提琴相对小提琴稍低的声音,再搭配大提琴深沉饱满的悠扬乐声,一曲改编过后的《卡农》被演绎得温情脉脉又韵味十足,既有古典的优雅,又有现代的活力。木瑾之听着听着就觉得也有些手痒痒了,恨不得也来上一首喜欢的曲子。
那时,实在忍不住了,木瑾之等那三个提琴手拉完一曲后,便小跑过去问那名小提琴手能不能把提琴借给他,让他与另外两名提琴手合奏一曲。
一开始对方自然并不是特别愿意,毕竟小提琴对于小提琴手来说是最好的伙伴,并不是可以轻易出借的东西,但对方看穿了木瑾之眼底的热切,觉得木瑾之不过是一名热爱音乐的孩子罢了,最终还是同意了,把小提琴借给木瑾之拉一首曲子。
在陌生国度的街头,与陌生的提琴手合作自己喜欢的曲目,这样的经历,真是新鲜又让人心潮澎湃,让木瑾之感到非常快乐,也让他体味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自在的感觉。而这样的事情,在上辈子,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因为穆龙轩不喜欢他与任何人接触过多,整日整日地就只让他呆在一方宫苑里,至于让他学那些琴棋书画舞蹈之类的,也只是穆龙轩想看而已,根本不可能让其他人来欣赏。
在那个时刻,当木瑾之拉完一首曲子,得到了围观众人的掌声,他与两外三名同样热气西方古典音乐的外国人相视着笑了笑,只觉得那样自在的感觉真让人着迷。
后来木瑾之一连在伦敦街头卖了好几天的字画,赚了不少的钱,在他感到有些腻味的时候,便离开了伦敦,去往了他此次行程中最重要的地方——意大利伦巴第大区的creoda,木瑾之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买一把合心意的小提琴,因为学了那么多乐器,在西方乐器中,他最喜欢的还是优雅清亮的小提琴,因为小提琴可以欢快、可以悲伤、可以婉转也可以激越,可以独奏也可以与任何乐器合奏,富于变化又音色纯正,在第一次接触到的时候就让他爱不释手。
在买到喜欢的提琴之后,木瑾之还去了水上之城威尼斯,童话之国瑞典、浪漫之都巴黎等等,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用他的相机记录下他认为最美丽的人、时刻和地方,就这样,他的足迹在这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踏遍了欧洲每一个角落,为他自己留下了一些最为美好的记忆。
这一行,木瑾之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他想要的东西,见识了更多从未曾想过能见到的风景,也认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可谓收获颇丰,所以虽然有败家的嫌疑,他却觉得很值得,也算是送给他自己即将成年的成年礼。
不过,其实说实在的,不管是上辈子的穆瑾之,还是这辈子的木瑾之,都从来不需要因为金钱而窘迫担心,这两辈子他从小见识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所以其实他对于花钱的概念并不是很深刻,他只是知道自己花了很多钱,却不明白金钱的真正概念,而且他认为以后总会赚回来的,心里也就没有过愧疚,只能说此时的他还只是温室里的小少爷,并不懂得人间疾苦,路还很长,他需要慢慢成长、成熟。
两个月旅游回来,木瑾之刚回到家就拨通了木采薇的电话,但他没想到木采薇才刚刚接起电话,就对他一通好骂,什么一出门就忘了妈妈啦,两个月也没有一通电话啦,宝宝心肠竟然这么狠之类的,说得木瑾之丝毫没有还嘴之力,只能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静静地等木采薇发泄完。
等木采薇把想骂的话都骂出来了,木瑾之这才轻声细语地安慰道,“妈妈,我知道错了,今晚你过来吃晚饭,我会做你最爱吃的菜,算是赔罪,如何?我还从香榭丽舍大街上给妈妈买了很多礼物回来,妈妈肯定喜欢。”
听了这话,木采薇心情才算好了些,说晚上会过去木瑾之那里之后,便挂了电话,继续处理公司的事情去了,留下木瑾之对着电话无奈地笑了笑,感叹自己的母亲真是越活心越小了,明明在外面是那样强势的一个女人,对他却总是像个小女孩儿似的。
在家里安安分分地陪木采薇过完了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