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烧水的功夫,沈慕白将最后的百分之二看完。的结局是,主角携手爱妻一起,坐地升仙,而高人明明早已能够飞升,却压抑了修为,萧然于山水,踏遍九州,乐得清闲自在。整本书其实非常平淡,唯一的波澜,大概就是主角冲击元婴失败和最后的情路纠葛了。没有毁天灭地的打斗,没有跌宕起伏的阴谋,没有幕后隐藏的boss。但是字里行间的淡然和温馨,却很让人舒服。
沈慕白心满意足的关上手机,撕开一袋红烧牛肉味的方便面,将面饼扔到水里,料包倒在面饼上,待面饼稍软,用筷子搅动一下,整个厨房都洋溢着暖洋洋的食物味道。
方便面这种东西,无论尝起来多寡淡多糟糕,闻起来总是勾人食欲的。面煮的差不多,沈慕白想了想,向面里磕了一个鸡蛋,算是庆祝一下看完一本喜欢的。
熄了火,盖上盖子焖上一会儿。沈慕白在这个空档去看了一下枕黑,小姑娘吃完了整罐小鱼罐头,已经趴在她的小窝里睡着了。沈慕白一声轻笑,虽然在别人看来只是他扯了扯嘴角,将小姑娘吃得干干净净的鱼罐头收拾扔掉。顺了顺枕黑脖子上雪白的毛,才洗洗手,将他自己的晚餐盛了出来。
吃饭的时候,面条还很烫,沈慕白一只手挑起一筷子晾着,另一只手却忍不住掏出手机,翻到刚刚看完的小手,跳到了高人刚出场的那一段,重温了起来。
“他有这个世界上最深邃的眉眼,眼中是天边飘逸的云,是崖低终年不化的雪。他墨发披散,白衣加身。周身没有多余饰物,只有额上的一抹红痕,鲜艳如血。他走在布满淤泥的小路上,足下的污泥却连他雪白的靴边都污染不了。他对趴在污泥里,嘴角还流着血的步风尘说,你,愿不愿意跟着本君走?步风尘抬起头,看着那一双毫无感情的眉眼。那眼中没有期待,仿佛笃定了他会和他走,又仿佛,他和不和他走,都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步风尘是主角的名字。高人名唤“袁不破”。沈慕白吞下一口面,心里萌生出一点怪异的感觉。他总是觉得,高人这么出尘绝世的样子,主角这么牛逼轰轰的样子,他们的名字是不是弄反了?
不破不破,不破红尘誓不休的不破,真的适合那么隐逸的高人?沈慕白咬了咬筷子,决定不再纠结于此,夹起还是糖心的荷包蛋,一口咬了一大半,只剩下了一点点蛋白部分。整个蛋黄吞在嘴里,尼玛不能再幸福了有木有~
所谓乐极生悲。沈慕白低估了蛋黄的温度,也高估了他自己口腔的战斗力,滚烫的蛋液流了出来,铺满整个口腔,宅男面无表情,内心已经活蹦乱跳泪流满面了。他硬生生的将蛋黄往下噎,蛋黄顺着食道,就……卡在喉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