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中,不是仅包含着一种,而是包含着三种对立面。
首先是“爱——恨”的对立,其次是“爱——被爱”的对立。
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对立,即爱与恨合并在一起之后,与一种中性状态(或无动于衷状态)的对立。
这三种对立中的第二种,即爱与被爱的对立,正好同上面说的由主动向被动的转化
相一致,也可以与视y本能的最初的情形相一致,这种情形就是“爱自己”,即我们说的典型的“自恋”。
紧接着,根据那作为客体或主体的自我是否转换为一个外在的对象,便使它产生了爱的主动性目的或“被爱”的被动性目的,后面一种与“自恋”紧密相关。
如果我们想到我们自己作为整体的心理生活要受下列三种对立面的支配〔即:主体(自我)——客体(外部世界)、愉快——痛苦、主动——被动〕,就能更好含的各种各样的对立。
正如我早已说过的,自我与非自我(外部世界)的对立(即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在其早期阶段上,就已经出现在个体存在中,例如:个体感到,它可以通过肌r活动消除(驱赶)外部来的刺激,但它在那些内部刺激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
这样一种对立总是君临于我们所有的思想活动之上,也是我们的研究面临的一个最基本的情况,无论如何也无法逃避。
愉快——痛苦的两极对立建基于一套情感系列,它在决定我们的行动(意志)方面具有至上的意义,对这一点,我们已作过强调。
至于主动与被动之间的对立,我们且不可与自我主体同外部物体之间的对立相混淆。
自我只要从外部接受刺激,它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就是被动的,只要它对外部刺激作出反应,这种关系就成为主动的。它的本能迫使它以一种特定程序的主动性对付外部世界,因此,如果我们着力强调物质的本性,就有可能说,自我主体相对于外部刺激而言是被动的,而相对于它自己的本能来说,又是主动的。主动与被动间的对立,在后期和男性与女性间的对立相结合(或携手)。对于“男性——女性”间的对立来说,除非上述接合发生,就没有心理学方面的意义。主动性与男性的融合,被动性与女性的融合,往往被我们认为是一种生物学的事实,但它并不像我们习惯认为的那样,是一种永远不变的和唯一的事实。
在我们的心理中,上述三组对立体以各种各样的意思的方式相互联系着。其中有一种可称之为最初始(最基本)的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上述三组对立体中有两种重合在一起,当心理生活刚刚开始时,自我的本能指的是自我本身,因此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从自身中获得自身的满足。这种状态被我们称为“自恋”,而这种导致满足的潜力则被我们称为“自身情爱”1,在这一阶段上,它对外部世界一般并不感兴趣,因为它对它的满足的获得并无多少意义(中性的)。
因此,在这一阶段上,“自我主体”同快乐的东西,外部世界同中性的东西(即那些对它无所谓的和使之无动于衷的东西),其实都是重要的,或者说,它们都是一回事儿。根据这一点,我们可以为
1就我们所知,某些性本能是能够获得这种“自身性a”的满足的,因此,可以在快乐原则(后面还要专门描述)的支配下,变成导致这种满足的途径。性本能一开始时需要一个目标,而“自我——本能”的需要(它从来不能获得“自身性a”的满足)当然会对它的这种需要作出干扰,这种干扰的后果为“进步”开辟了道路。
进一步说来,如果不是因为每一个个体都经历了一段不能自立和某人抚养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他的急迫的需要,是由其自身之外的代理者满足的,因而它自身倾向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开始的自恋就不可能发展为这样一个状态。
“爱” 下这样一个定义:所谓“爱”,就是自我同它的快乐之源发生了联系。根据这样一个定义,这种“自我只爱它自己而对外部世界无动于衷”的现象,就成为所有包含着“爱”的两极对立中的最初一种。
只要自我仅仅是从自身获得情爱的满足,它就不需要外部世界。但是,由于自我保存的本能所经历的经验,它又倾向于在外部世界中发现“对象”,因而很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其内在本能刺激只能使它感受为一种痛苦。由于“快乐原则”的支配,这时产生出一种新的状态,这就是:外部对象,只要它是快乐之源,就会呈献给主体,并被主体之“自我”吸收进去,成为一种“内向投s”(该字眼为弗朗西斯所杜撰)。
与此同时,自我也将自身内部任何导致痛苦的东西投向(或归因于)外部世界(即投s机制)。
这样一来,开始时的“现实——自我”——它总是通过一种可靠的客观标准把外部同内部的区分开来——就转变成一种纯化了的“快乐——自我”,换言之,转变成一种把快乐看得高于一切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