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里有说书先生在口沫横飞地说叶昭将军的故事,他驻足聆听。
“叶将军年仅十六,却天资过人,统帅进退有道,堪比前朝卫大将军。他长相威武,身高九尺,持一百二十斤的宣花板斧,骑着白云马,端得是万夫不敌之勇,他亲任先锋,冲入敌阵,朝来将大喝一声,横斧砍去,无人能挡……连反应都没有,脑袋便掉了下地。当真是男人中的真男人,英雄中的真英雄!”
天下有那么厉害的男人吗?
他坐在旁边听入了迷。
明明两人差不多大,他已是纵横天下的将军,他却是关在宅子里的废物。
心里有点羡慕,有些不甘,有点嫉妒,有点无奈。
评书没有说完,离家计划没有成功。
他被当女孩调戏了。
他晕倒了。
他被送回家了。
安太妃坐在他床头,整整哭了一天。
他默默地躺着,默默地听着,默默地祈祷……
“如果能有奇迹,让病情好起来,就让我变成和叶昭一样威风的男人吧。”
梦想啊梦想……
“喂?”叶昭很爷们地敲敲他肩膀,大大咧咧地问,“你在走什么神?”
曾经仰慕的男人变成自己媳妇。
夏玉瑾忽然有泪流的冲动。
他是要做将军,而不是娶将军回家啊!
干!老天你耳背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安亲王等称谓只有清朝才用……
橘子对半秃头大辫子实在没好感,看着很不舒服,干脆全部改成了安王。
所以,全文算是修了一下。
今天更新晚了
弱弱地希望等的人不太多……
20
20、浪子回头 ...
夏玉瑾的梦想很破灭,生活还要继续。
不过叶昭今天的表现很好,一口一个夫唱妇随,让他在人前扬眉吐气,舒缓了不少这段时间来的憋屈,所以连带着看她的脸,都觉得顺眼了许多。于是他凑过去,笑嘻嘻地问:“回府更衣的时候,听说你给太后召去,莫非是要亲授你为妻之道?”
未料,叶昭竟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玩笑,并用行军打仗的严肃表情道:“她希望我对你好点,还说夫妻相处不要太强势,向别家女眷多学习,可以适当放柔点身段,化化妆,撒个娇什么的,我还在琢磨怎么弄。”
夏玉瑾被这番话震撼了。
他虽然很嫌弃自家媳妇不女人,但是不女人的媳妇硬装女人又是什么呢?
他的脑海里瞬间勾画出叶昭穿着大红裙袄,头上云髻高耸,戴满镶宝石的金簪银钗,冷若寒冰的男人脸上涂着白粉,贴着花黄,带着杀气,手里提着两把大刀,迈着小碎步走过来,然后像别人家的媳妇那样“羞答答”地叫他相公,试图做出抛媚眼的模样。
这是何等恐怖的情景?绝对能吓得人把隔夜酒菜都呕出来……
夏玉瑾想象得脸都白了,他捂着嘴拼死摇头:“千万别!你就这样好!”
叶昭叹了口气道:“是啊,从小就没学过做女人,我也觉得太勉强了。”
夏玉瑾应声虫似地赞同:“就是,太勉强了。”
叶昭问:“我以为你很讨厌?”
夏玉瑾老实道:“是很讨厌,但是我更讨厌装模作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明不喜欢,偏偏要装出个喜欢的模样,这等虚伪,惹人生厌。”
叶昭冲他竖起拇指道:“好!我就欣赏你直率!”
夏玉瑾撇撇嘴,不屑道,“欣赏个屁!”他想了想,见现在大家气氛好,将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提出,“你和我素不相识,选择嫁给我,该不是因为听了我乱七八糟的传言吧?”
叶昭犹豫了许久才道:“没有,只是觉得……性格和你有些相似,大概合得来。”
夏玉瑾听在耳里,只觉嘲讽:“像什么?你是英雄!我是无赖!你是朝廷栋梁,我是大秦废物!两人云泥之别。其实三年后和离,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不用和自己嫌弃的地痞无赖过日子。”
叶昭微微震惊,猛地抬头问:“谁说我嫌弃你是地痞混混?”
夏玉瑾思及胡青是她下属,不愿招出,只含糊道:“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从成婚的第一天起,我从未觉得你看得起我。”
车厢内沉静了一小会,只有马蹄声在外头响亮扬起。
忽然,叶昭在沉闷中爆发出大笑声,她笑得弯下了腰,捧着肚子,几乎连眼泪都快笑了出来,然后硬撑着,指着他鼻子道:“不管我嫌弃你什么,都决不可能嫌弃你是地痞无赖。”
夏玉瑾脸都涨红了,愤而喝问:“有什么可笑!”
“因为就你这点程度,还地痞——笑死我了。”叶昭还是直不起腰,她揉着眼睛道,“老子十二岁起就敢带着大群纨绔在漠北横行霸道,是地痞里的头头,混混里的霸主。天天逞凶好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将人打伤,除了推瞎子下河,乱揍女人小孩,什么坏事没干过?闹了几年,越来越荒唐,把我爹气得不行,想动手想训我,被我打断了腕骨,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差点就把我踹出族谱,是太爷爷和母亲拼死才将我保了下来。那时候漠北的好多人家敢怒不敢言,都悄悄烧香拜佛,祈望我早点死,也算除了一害……”
少年荒唐,恶行罄竹难书。
后来,漠北陷入危难,她带领军队抵抗蛮金,拼死反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忘却这些过去,最后只记得那个有胆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