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
芳青一愕,有点羞怕。虽然心底不觉讨厌,但芳青就有点自卑。尽管年轻人应该不知道自己是小倌,但芳青总是怕有轻薄之意,还是本能的伸了手,要推开年轻人的手。
年轻人感到,这孩子虽然长得娇滴滴的,却有点傲气。但自己在家里,也是一向骄纵惯了的。家长无不爱惜自己,奴仆也是时时刻刻听命顺从的。年轻人就有点赌气,不肯缩回手,反而紧紧的抓住了芳青的小手。
年轻人温柔的把玩芳青的手,只觉小手又白又滑,腻滑如酥,柔若无骨,实在是人间罕见,赞叹的说道:「看你这双手,就知道你不是做惯粗活的。」好出身的孩子,手掌的皮r都比较细巧,何况南春院也费尽心思,把孩子都调理得像水葱似的娇嫩。
芳青羞得脸色耳热的,挣扎着,想要甩开手。但芳青的力气,哪里会及得上年轻人呢?芳青一时情急,想要大踏步的逃,却触动了下身的伤。先是给粗暴的kāi_bāo,之後又是一直无间断的y弄。这几天以来,芳青都只是强撑着,步履都躝跚的。
此刻怕是伤口撕开了。芳青疼痛得「哎哟」的叫了出来。身子虚弱的一晃,就要跌倒在地上
年轻人身手矫健,马上就伸出一只手,抱住了芳青的纤腰,把芳青整个身子,都收了入怀里。年轻人只觉这身躯嫋嫋娜娜的,实在是太柔美了,就像抱了个女儿家似的。年轻人之前就觉这孩子有点女儿态,想不到身子还是这般的柔软。
年轻人离芳青的脸不到一尺,见雪一般白的柔肌上,染了一抹红晕,只觉这孩子娇美之极。年轻人还是紧握着芳青的小手,见芳青双手的手腕上,都有紫红色的伤痕,心中起了怜惜。
年轻人从芳青身上嗅到了一丝丝幽香,心中一荡,在芳青耳边细语的说道:「我就跟朱叔叔说,让你跟了我。不要做小厮,不许干粗活,就做个高级的书僮,每天为我摆笔弄墨的,好不好?」
芳青听了,眼里满是泪,感动得忘了现实,连声的答道:「好,好,好!」之後又轻叹了一气,说道:「就怕你会嫌我…」
「怎会呢?」年轻人说着,把芳青搂得更紧,继续的说:「我瞧我爹和娘都会很喜欢你的。有你在,我一定能加倍的发奋念书。我爹娘就最喜欢有学问的人了。」
芳青只是「嗯」了一声,把身子倚在年轻人的怀里,头靠在年轻人的肩上。芳青明知这是个不会实现的梦,但日子实在是过得太痛苦了。就是能骗骗自己,也是快活的。
年轻人不放手,芳青也乐於得到一个避风港。两人就这样呆在一起,直至有人叩门,两人才惊觉这不合礼数,连忙分开了。
年轻人应了声以後,有个侍童走了进来。是南春院带来的那个侍童。侍童向年轻人行礼,说道:「奴才向少爷请安。是福哥儿派奴才来的。少爷有什麽差事的,请尽管吩咐。」福哥就是之前想讨芳青便宜的那个奴仆,是朱总管的得力助手。
「我们在抄写尚书,你就负责磨墨吧。」
就这样,年轻人在念书,芳青和侍童在旁侍奉。侍童趁年轻人看不到的时候,狠狠的瞪了芳青一眼。芳青不敢再与年轻人有亲昵的举动,还不再轻易的说话。年轻人与芳青相处了半日,也知这孩子在旁人面前会腼腆得很,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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