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最晚一个去宿舍的,其他三个早早都来了。
我一眼就看见了正坐在自己床上看书的夏铭之。
问我为什麽一眼看到的是他?我告诉你,即使是在千人之中,我都能一眼望见他,因为他长得好看。别说我肤浅,他就是漂亮,而且是闪耀的漂亮,像是窗外的阳光,看一眼就是暖洋洋的。
夏铭之看到我,从书中抬起头来,跟我打招呼,“你来啦,我们宿舍都来齐了。”
还没等得及我回话,夏铭之上铺那位兄弟就嚷嚷开了,“你好你好,我是鲍仲。你们听过管鲍之交吗?我的名字就是从这两个人名字中来的。”
我记得我那时很开心的笑了,大概是觉得怪异。如果现在有人这麽怪异地和我介绍名字,我肯定还是会笑翻,因为这个名字太容易让我这种天生是gay的腐男想歪:那管仲和鲍叔牙必然有奸情,而且还要男男生子,生个儿子还要以他俩名字命名。
另外一个则相对比较稳重,很淡然地和我打招呼,“我叫李森则。你好。”
那个时候的我,还是比较爱笑的,而且笑得还算真诚,不像现在这麽阴阳怪气的,所以我笑著和他们打招呼,自报家门,“庄励,庄子的庄,励志的励。”
然後那位美人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夏铭之。
铭之铭之,记住的意思嘛,虽然我高考的时候语文差得可以,但是我还是当下知晓了那名字的意思。真怪我当时多事,不肯安分地把我极差的语文深深埋在高考之中,偏要好死不死地解释,解释到最後果然一语成谶,直记到现在还忘不掉。
虽然我当初很不把我们宿舍其他两位放在眼里,但是事实上他们两个都是好人,直到知道我是个gay,他们都还像当初那样对我。
大一进去,先得挫挫锐气,蜕你一层皮,然後才能真正开始那幸福的逃课时光。
军训的时候,最容易产生革命友谊,我就是在那时候和铭之产生了他以为的兄弟情谊。
每天他都负责把我叫醒,为了报答他,我每天都仗著自己身高体壮是排头第一个冲进军训基地的食堂给他抢仅有的一点荤菜。
刚开始我们的教官不喜欢铭之,嫌他长得太漂亮,娘。铭之当然不会跟他吵,只是在对教官的篮球赛中盖了我们那189的教官好几个冒而已。他不过就178,比我186也矮了不少。不过他弹跳力惊人,我都跳不过他,那场比赛,我们配合得很默契,很多人都问我们是不是以前同学,磨合过,所以合作的这麽好。
我一把搂住铭之的肩膀,笑得直露白牙,“我们何止是高中就认识啊,简直是几百年前就认识了。”
夏铭之也笑,笑得迷倒一大片,我仿佛都能看见球场外围那些女生眼冒红星,“上辈子我们可能拜过把。”
“拜什麽把啊,直接拜天地高堂夫妻对拜然後送入洞房啊。”
他一巴掌拍在我的头上,“你怎麽像北京人一样贫啊。”
那一场篮球赛,一战成名,我和铭之并称商院双雄。
铭之笑称是两只狗熊。
那时我们睡在相连的两张床铺上,头靠著头挨著,我举起右手,露出肱二头肌,“谁见过这
麽帅的熊。”
“我。”
我越过两个床头的栏杆,捏住他的鼻子,不让他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