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的不远处是她的大床,咳咳,谢臻想着,小后妈唱歌唱累了的话,可以把床借给她休息一下啊。
掀开盖子,先试了试手。
老朋友很争气,闲置了这么些时候,竟然不必调音。于是转头对程颖笑:“开始吧。”
两人的配合说得上默契。
先把《魔鬼中的天使》又唱了几遍。
“学姐的声音也很好听啊。”谢臻笑得眼睛变成两弯上弦月。不止好听,应该说很美。很空灵。
程颖刚唱完,还没有从歌曲的情境里解脱出来,愣了一愣:“谢谢。”
谢臻对她笑一笑,开始自由弹奏。乐曲缓缓的,像叹息似的,从她的指尖轻轻滑出来。
她喜欢的老理查德·克莱德曼。
小时候,邻居的小姐姐总嘲笑她品味不够独特,随大众。可是谢臻这个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从来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所以第一次弹曲子给小后妈听,就是《梦中的婚礼》。
自小到大都喜欢的,不知弹奏过多少遍了,因而又流畅又省心,还能分出心神来看一眼小后妈的表情。
程颖听得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来,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曲终了,程颖还是没动。
谢臻不说话,也不笑,不去打破这可口的沉默,也用温柔如水的目光和她对望。
可是呢,这个世界上,事不如意常□□!
只听见门铃狂响。
程颖被惊醒,别开眼睛,透了几口气。
谢臻说了一句谢特,骂骂咧咧站起来去开门。
透过猫眼一瞧,不得了,回来个小魔王。
咋舌开门,那浑身透着rock气息的身影不由分说就扑了进来,一把搂住谢臻,放肆大笑,笑得声震屋宇:“小榛果,我回来啦!”
☆、第13章
这回来的不速之客,不是别人,是谢臻祖母手下的一个特别助理。
祖母年轻时,做过许多生意,麾下各式人才都有。眼前这个fēng_liú人物,名叫刘恬,江湖人称辣手摧花刘甜甜,是祖母早年试水娱乐界时的金牌经纪人,经她手的艺人,没有不红的。
她那个诨名乃是因为,在她手里的歌手演员,虽然能红,但都要蜕几层皮,是被她捧红的某知名影星在接受专访时流着一把辛酸泪爆料的。
后来这“雅号”便成了业界人尽皆知的招牌。
只不过,当年刘恬的爱人因为某种不可知的原因离开了她,去了美利坚合众国,刘恬那么一个铁血娘子,谁知内心却是个柔软的感性派,竟也无心于事业,风风火火就追了过去。此后销声匿迹了好几年。
奶奶再见到她时,据说整个人甚为落魄,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输得一毛不剩,浑身上下只有一套内衣裤。
捡回去拾掇好了,留在身边帮忙打理一些繁杂俗务,谢臻的祖母大人便能够安享晚年。
虽说她和谢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谢臻最讨厌这个家伙。此人才貌双全,业务能力又强,对谢家又诸多贡献,简直没法解释这种不对味。只能从生理性厌恶去解释。比如说,可能因为两人都是攻,气场难免有微妙的排斥。因此,对于这货的突然出现,谢臻很是不满,甩开她的涌抱就打电话给奶奶。
不巧,奶奶不在,是她的一个保姆接的。
“太太说了,如果你有什么问题,请你去查阅邮件。她已经给你发邮件讲清楚了。”小保姆说的是略带生涩的中文,广东话。
谢臻扶着额头,老太太够可以的,还效仿古风,学什么诸葛亮的三个锦囊妙计不到河的对岸不许打开是吗?
登上g-mail一查,确实有奶奶的一封邮件。
“臻臻宝贝,我知道你对我派回来的这个家伙一直不大感冒。但是我这样安排并非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来,是想请你帮我的忙,救救这个孩子,让她一身的才华不至于被荒废——自打失去了她那糟心的小对象,她可是一蹶不振到如今。她年纪轻轻的,跟着我这个糟老太婆也是糟蹋青春,给她一点事情做,有奔头,估计会好些。我们伟大的革命领袖说得好,生命在于运动嘛。二来,我早先依稀仿佛听闻臻臻你要进军娱乐界?奶奶对于少年人的干劲永远是赞赏的。多尝试几个领域才知道最适合自己的是哪一个。只不过,圈内水深,有刘恬扶持你,你知深浅得多。如此互相有助益的事情,我看不出来你有什么拒绝的理由。跟着恬姐好好干。奶奶度假去了,半个月之内不要找我,除非我找你。”下面的签名后边还特意加了俏皮的颜文字。
据说颜文字是奶奶为了消弭和孙女儿之间的代沟,下了苦功夫学的。比如哪个表情对应那种心情,戴上老花镜研究了半天。
谢臻看完邮件,服了。
回了个简短的“我还能说神马?(摊手)谢谢奶奶。”
刘恬坐在那沙发上,一看旁边有一罐没开的啤酒,拿起来,啪嚓扯开拉环就喝。
那正是谢臻拿给小后妈的,小后妈不喝,谢臻一心想把小后妈拐带到卧室里去,因而放在桌子上忘了收回冰箱去了。
“刘恬,你是回来帮我的?”谢臻咧开嘴笑笑。
“是啊。”刘恬翘起二郎腿,“回来包装你。”
“我这种璞玉天成式的脱俗人物,不需要你多余的雕饰。”谢臻说了句拗口的。
刘恬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大错特错,想要进军娱乐圈,没有包装是万万不行的。傻白甜进门第一天,就被虐得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