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抹红,静静地从手腕上划落,满地的鲜血,突然让她有点微微地皱眉,不是因为在心疼自己的这一大片血液,而是因为感到苦恼,等一下她必须要一个人来清理掉,这一大片令人触目惊心的血液。
而她,讨厌做这种苦事。
“嘶~这割腕真他妈痛。”阎七柒吃痛的叫喊了一句。
终于,她开始像个正常人一样,感觉到痛了,不过,这是属于废话,因为这痛苦,不同于常人。
如果她的判断没有错的话,那么这就可以说明,她现在此时此刻,身体所承受的痛,就应该是常人感觉到疼痛的十倍,甚至...还要再多。
竟然这个结果已经可以判断出来了,那么就开始,另一项实验吧!
如果现在有人看到她的这一自残的举动,一定会认为她是个疯子……
其实,这也没说错,她确实就是一个疯子,尽管她一直都在否认着,这个事实,但是,无论她再怎么狡辩,也无法改变,她阎七柒,就是一个――疯子。
一个曾经在精神病医院待过长达四年的疯子。
她所做的一切举动,都很奇怪,很不正常的,她的思维方式,让常人根本无法理解。
其实,她的内心,是知道的,知道自己的不正常,只是,她不想承认,不想承认自己有病。
阎七柒毋庸置疑,她是个天才,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她的头脑很聪明,思维方式跳跃得很快,善于思考,什么东西都可以举一反三,记忆力很强,学什么东西都超快。
但是,这都改变不了,她是一个――精神分裂病患者。
阎七柒在心里默默地细数着时间,这对于她来说,很重要,她必须得把握住这些信息,然后加以利用,这关系着她的未来生活可以过得安逸一点。
距离伤口愈合的时间,是6分钟,对于读秒数的精准度,她有着相当的自信心,这绝对不会出错,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必须得还要再重新实验一次才行。
她这次往自己的大腿上,划出了一道巨大的伤痕,血液大量的涌出,她忍疼咬牙,尽量不叫出声,额头上却出现了少许的冷汗,神智差点就要撑不住昏倒了,可见她现在是真的很痛很痛。
这一次的实验结果,还是一样,伤口愈合的时间,是6分钟。
看来对待身体的各个地方,愈合的时间都是一样的,无论伤口深浅。也不知道这个时间,会不会随着以后的生活而变长,或缩短。这个之后必须得加强注意,等过一段时间,还得再实验一次。
说实话,这种痛苦,她还真心不想体验,她讨厌疼痛,可是她似乎也已经习惯了疼痛,更讨厌要处理红色的血液,这很难处理。
不过有一点令她很不解,血液是流动在血管和心脏的,她没有心脏。
如果在短时间内失血达1000毫升,就会引起生命危险;如几个小时或更长时间失血达到1000毫升,不一定会造成死亡。一般人体失血超过20~30%,就会出现血压下降、休克等严重症状;失血超过50%,就会出现严重休克,导致死亡。
按地下的这一大片血迹来看,她流了很多的血,可是,她现在一点事都没有。
伤口还没有愈合时,她会感觉到剧烈的疼痛,可是,一旦愈合了,她就不再感觉到一丁点的疼痛,没有头晕,失血昏迷的迹象,似乎,她的血液,是源源不断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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