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皮捣蛋,再加上身体又不行,同龄的许多孩子都能帮家里分担一些负担,一些轻散的活计都能应付,唯他什么都不行。
也就周香独他一个宝贝儿子,又是书香门第里出来的,对他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要求,只盼他尽早学会为人处世且不走歪路。
周香简直就是把他当高门贵子来照顾。
说来也是奇怪,生在高门的周香一生没过上几天高门的生活,吃过无数苦难,到现在家里大小家务,外面田地照顾,甚至与邻里的走动,说话做事没有人挑出一点儿毛病,简直就像是真的从农村里长大的姑娘。
反倒是真的村野出身的李光久被人老是嘲笑公子命,到现在烧个火都不会烧,一双手青葱白嫩,真正做到十指不沾阳春水。
就算是村里再怎么惯儿子的也没见过这样宠的。
李光久站在原地,竟是觉得自己脸上发烧,他从恢复记忆以来,其实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自信,这种自信让他觉得自己有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甚至对自己目前还只有八岁这件事实而觉得不甘。
但是,说真的,不评价那段还没有成熟的幼年记忆,他现在难道就连其他同龄的孩子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不到吗?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既然真的想壮志酬筹的为当今时代,当今社会做出一番贡献,那么首先,就是先在这个家里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他不想再成为下一个李全友。
大家是大家,可小家也一样重要。
李光久低声呐呐:“我……我去把鸡给赶回来。”说完之后,他更是觉得不好意思,低着头都不敢看周香。
周香似乎想笑,又强行按捺,她道:“行吧,你知道在哪吗?”
李光久点了点头。
周香伸手摸了摸李光久的头:“你不用太在意,这些都是小事。”她察觉到李光久那羞愧的情绪,劝慰完后,不由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几天眼睁睁的看着一下子变得成熟懂事了些,我这心里反倒不是滋味。”
李光久抬起头,一副不明白的样子。
“人……总是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快速成长。”她轻轻道:“大概是我自己没过上几天轻松日子,我反而想让你天真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
明明是很简单的几句感叹,却让李光久内心一酸,他做周香的儿子只有八年,说来也是奇怪,他这样的,一下子有着三十年记忆的人,按道理再怎么样,三十年都比八年来得更有威力,更清晰才对。
更何况,他那短短八年还只是个孩子的童稚岁月,但是,正相反,那三十年记忆变得越来越模糊,他不记得那个现代的李光久是否有家庭,也不记得那个李光久的父母,甚至连他的朋友都觉得模糊,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
反倒是这八年的幼年时光历历在目,如数家珍,对周香的依恋之情刻骨铭心,对李全友则是爱恨交织。
爱他有胆有识,衷心报国,恨他只知大家不顾小家。
他有时也觉得奇怪,他到底是现在的这个李光久,还是后世那个李光久,又或者所有的一切其实只不过是他的异想天开的一个梦。
后来,他决定什么都不想,无论如何,他始终是他,他的父,他的母也只有一个。
只想当今,就不必再去寻究根底,这种带有哲学的问题一不小心就能够把人绕进去。
做好自己,不愧天,不愧地,就够了。
李光久伸出手,不要脸的强行抱住周香的腰,他个头不高,头埋在周香的肚皮上,闷声闷气的道:“娘,你真好。”
真幸运,此生做了你的儿子。
——
此时太阳差不多快落山了,但村里还是很热闹的,田地里大家也都还在忙,一些年龄小的聚在一起,围着村口那颗歪脖子树前玩起了鬼捉人的游戏,河道口停着没人用的渡船,李光久顺着河道边摸去,可以看到一行色彩斑斓的野鸭在啄水嬉闹。
他家鸡就隔着河道边一边扒着土一边遥遥望着那河里的鸭。
他站在原地,看了一眼,认出自家那色彩斑斓的红公鸡,这鸡在他家养了有好几年了,五岁还是六岁的时候,李全友回来没多久,家里条件慢慢变好,周香去集市上抱回来的小鸡仔,大概是幼年时期被李光久天天撵撵出了仇恨,这鸡长大之后没少追着他啄。
到现在,他都没敢凑近过。
李光久觉得这鸡肯定是成了精了,否则怎么还记仇了呢。
他躲在一颗拳头粗的细柳树旁,柳条勉勉强强遮了他一点点身型,顺着绿色枝条留出的缝隙望去,可以看到那大公鸡屁股后面垂下的斑斓黑羽。
就在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一边内心做天人交战之际,这只大公鸡两脚绷直,高高站起,呈昂首挺胸状,然后豪迈的一伸脖子,撅了一坨屎。
李光久左一寻思右一琢磨,最后干脆牙一咬站出来,学周香唤自家鸡那样:“咕咕——咕咕——”的叫着。
有的鸡熟悉这声音,往后先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