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崴伤了脚进了医院落到自己手里,他是个刚从医大毕业不久的新手医生,玉树临风,沉默寡言。他们原本没什么交集。
可他永远忘不了那天,她的脚伤将好,快出院了。她那美丽却有些神经质的母亲
拿着她的病历来与他确认情况,不知怎地说着说着便央他帮自己女儿做媒。他本不好管闲事,但当时正好有个同事条件不错,单身许久,想找个女朋友,于是他便应承下来,“我这里正好有个不错的人选。”可谁也不知道他这番成人之美的好意到了她母亲那里怎么就变成了毛遂自荐的勇武?这个问题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想明白过。
他最终还是点燃了一根烟,摇下车窗,看着烟灰零落地在风中散去。那始终是一个错误,一个将错就错的错误,他本应该及早抽身离开的。
老张记得,他本没想过那么早结婚,他真心地想专注于事业,趁着二十多岁的年纪做出一番成绩来。毕竟那是个充满了机会的时期。可那个年代的生活也着实太无聊了些,社会闭塞,娱乐匮乏,晚上过了八点连喝口小酒的地方都找不到。于是他被恋爱这项从天而降的娱乐诱昏了头脑,便让自己分了心。而且那个后来成了自己妻子的女人细细看去,面皮白净,身材娇小,也真不是没有几分fēng_liú味道。
“可是我对她从始至终都没有过爱情。”他对他马上将要见到的女人承认过。他也还记得结婚前夕他那想反悔的话梗在喉头、说也说不出来的难受劲,像一口不够浓的痰。是啊,在所有人眼里他们都是相配的,同为大院子弟,身家清白,职业体面,连她都惑于他的皮相,捧出一颗冲动的真心,可他知道他们根本就不合适。性格不合适,遇到的时间也不合适。妻应该找一个更文雅更懂得体恤的男人,而自己则应在更成熟的年纪找一个更活泼或者更娇柔的女人。只可惜他们终究还是彼此蹉跎了,他们有浓重的亲情但也仅此而已。在那个年代,很多事都是将就的,一将就就将就着过了一生。
想着那个曾经有鸿鹄之志的自己终究没能逃脱年纪轻轻就结婚生子的命运,老张竟罕见地有种“回首已是百年身”的悲哀。虽然现在于自己的领域,他也算是全国数一数二的专家了,可他实则是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些的。他是个男人,是个永远追寻着成功与被认可的快感的男人,是一个想给自己心爱女人更好生活的男人。
所幸老张的脑回路从不长于多愁善感,就像他看着车窗外北京难得的秋景时只会想着今天的天儿不错而不是觉得好不容易这空气里飘的是落叶而不是雾霾了。她赶上了一个好天。
“我们就快到了!”司机兴奋地喊了一声,年轻人总是没有耐性。
他思量的是这次可千万别再走错接机口了。从香港那个弹丸之地来的飞机居然也算是国际航班,简直可笑。
2.
琰是个喜欢漂亮男人的女人。在这个时代,女权与男色以正相关的形式飞速普及着。不过她向来喜欢美的东西,这却是与这几年里的潮流无关的。所幸她心里唯一爱着的男人是个美人儿。她以一种充满母性的心情爱着他——虽然她不觉得自己内心有任何母性可言,不过爱总是个莫名其妙的东西。
她对这个男人的情感与对其他人是不同的。她始终记得屠格涅夫的《初恋》里那个可以作全世界女王的齐娜依达只是渴望着去作一个人的奴隶。而她对那些人的爱多多少少也都是这样的。只有对他的不同。那份爱与崇拜和献身无关,纯粹出于本能。她还记得十四岁时的那几个月里她身体里涌动的那份渴求着依赖他的本能,可他是那么忙。后来她不再渴求他了,但那份爱意竟仍在那里。
他们是一见钟情。他是第一个爱她的男人,她也是第一个那么爱他的女人。她觉得这份爱与世间一切都无关,却又与万事万物都有关。那股弥漫在他们之间的力量如此原始而强大,像燎原的野火与洪荒的巨浪。诚然,男人的身上有很多优点是她所欣赏的。比如他勤奋执着,做起事来没有个结果绝不罢休;再比如他精于技术,于自己的专业领域里充满创意,很是出挑。这些都是琰,这样一个慵懒又乐于与世事和解的人所不具备的。可这又有什么相关?她想,就算旁的男人有一样的品质,哪怕再出色些,我也是不一定喜欢的。
可她偏偏无条件地爱着他,充满了怜惜。有一次她曾半真半假地抱怨过他年轻时没把握住去美国的机会,他竟深深地记在了心里,经常喝完酒后还独自为此伤怀,内疚极了。其实她完全是为着他——横竖她又不怎么钟意新大陆,也是不太想去的。她只是想着如果他年轻时真是选择了远走高飞,凭着他的天赋与才华,定也是能有一番成就的。在那边作医